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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1月10日 星期六 公路天气预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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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惠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了解,这是惠州市首次制订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昨日,记者就方案有关问题采访了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 改革目标 力争3年内建立农村公路管护机制 该负责人介绍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惠州市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机构设置 每管养30公里乡村道路设立1个道班 “根据方案,惠州市将在县(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增设乡村道路养护管理部门,各县(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在每个乡镇原则上设立1个乡村道路养护管理中心,专门负责乡道、村道养护管理工作,人员从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在职人员中内部调配。”该负责人介绍说,原则上每管养30公里乡村道路规划设立1个道班,道班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道班建设标准与各项配套设施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乡村道路养护道班建设资金按“省补助一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安排一点、县(区)自筹一点”的办法解决。 资金来源和使用 5个渠道筹集并做到专款专用 据介绍,惠州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来源有5个方面:省补助资金(其中县道每年补助7000元/公里、乡道补助3500元/公里、村道补助1000元/公里);市每年在市财政安排600元/公里以上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专项资金补助;各县(区)每年应安排不少于500元/公里的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摩托车养路费、拖拉机养路费,扣除征收管理费和水利基金等后应专项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乡镇政府筹措的乡村道路养护资金。 该负责人介绍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市、县(区)财政、审计部门将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养护市场化 全面实行养护工程合同、清单管理制度 该负责人介绍说,通过实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将逐步实现管理养护分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首先,理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隶属关系,将市公路管理局管理养护的农村公路(县道、乡道)划归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养护。将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养护的省道划归市公路管理局管理养护。双方只移交线路和原管养该线路的道班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债务、养护人员等不作移交。其次,逐步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分离。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县(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在科学核定管理人员的基础上,将道班逐步剥离出来,道班工人按企业用工制度进行管理。可将直接从事养护工程的人员和相关资产进行重组,成立公路养护公司。逐步取消养护包干费,全面实行养护工程合同、清单管理制度。 此外,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中的油路挖补和水泥路修补等技术性较强的小型养护工程,通过竞争方式捆绑承包给专业化养护队伍,实行合同管理、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建安费超过100万元的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必须根据相关法规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充分发挥专业管理、施工、监理队伍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的作用。偏远地区的农村公路,可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的村民,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 该方案还提出,农村公路养护从业单位均有义务承担灾害抢险应急任务,自觉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有权利获得合理的报酬。拒绝承担抢险应急任务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1~5年内不允许进入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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