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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1月10日 星期六 公路天气预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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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所有行政村通水泥路 《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在11月28日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交通厅就今后继续推进我省农村公路发展,提出了四项措施。 一是到2012年底,争取使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油(水泥)路,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二是要尽快对全省现有农村公路危桥进行改造,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争取用4年左右的时间,对现有损坏严重的县乡老油路进行改造;四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各地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力争到2010年,使全省所有乡镇都建有等级客运站。 取消养路费不影响农路养护 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养路费,在国家燃油税改革的背景下,将来养路费取消后,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如何保障? 2008年12月1 日,《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简称《条例》)将开始施行。11月28日,出席新闻发布会的省交通厅副厅长高洪涛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说,取消养路费不会影响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来源。 据省交通厅统计,我省农村公路占公路总里程的88%,目前已陆续进入大修期,养护任务繁重。 为解决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问题,《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全省每年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养路费资金比例不低于当年养路费总收入的20%。” 但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正紧锣密鼓地酝酿燃油税改革,以取代养路费等六项收费。1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而我省这部法规从2006年起开始制定。虽然开征燃油税已呼吁多年,但迟迟不见落实。今年9月25 日,《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没想到进入11月,随着国际燃油价格一路下跌,开征燃油税的时机日益成熟,燃油税改革动真格的了。 对此,省交通厅副厅长高洪涛回答记者,《条例》一出台就面临燃油税改革,但并不妨碍该法规有关条款的实施。养路费上交通过交通系统,燃油税上交是通过财政系统。但是财政部门会把这部分“切块”给交通部门,作为公路养护资金。“《条例》规定的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养路费的20%的比例不会受任何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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