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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1月10日 星期六 公路天气预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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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 中国公路学会 交通地图 路况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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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货车尾部不亮,渝宜高速路的夜间事故和追尾事故,分别占事故总数的近70%。昨日起,高速公路执法五大队对车辆尾灯及刹车灯损坏、车身及尾部未按规定安装粘贴反光标识、尾气冒“黑烟”等违法行为“开刀”,开展为期4个月的“亮尾行动”。 据高速公路五大队大队长黄建忠介绍,该队辖区桥梁、隧道多,有长达12公里的连续上坡和下坡,被称为重庆高速公路“脊梁”的亭子垭路段常年多雾,路况极为复杂。据执法部门统计,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呈现两个较为突出的特点,一个是夜间事故占事故发生总数的近70%,一个是追尾事故占事故总数的近70%。而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黑尾”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对后方来车缺乏足够的示警作用,以致造成后方车辆驾驶人不能及时发现前车运动轨迹,不能作出准确预判、以便及时采取避让措施,从而引发事故。在高速公路上,“黑尾”车辆已经成为真正的隐形“杀手”。 为此,高速公路五大队,将在高速公路主要入口和梁平服务区,集中对车辆尾灯及刹车灯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车身及尾部未按规定安装粘贴反光标识、运载超限物品未悬挂明显标识、尾气冒“黑烟”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现场,执法人员还准备了一些备用的灯泡、反光膜、水桶、抹布、简易维修工具等物品,对检查中发现的“黑尾”车辆,首先消除其安全隐患,同时进行教育和处罚。 相关链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具有驾驶尾灯、刹车灯损坏,以及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将按“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处以2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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